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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 其中深汕特别合

导读 来源:南方都市报 5月8日,深圳一连发布两项重磅土地政策。在深圳市规划和

来源:南方都市报

5月8日,深圳一连发布两项重磅土地政策。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下简称《供应计划》)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获悉,2020年度全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182公顷。按用地性质分,计划供应居住用地较2019年增加近一倍,达293.2公顷(其中新供应129.2公顷);计划供应产业用地不少于198公顷,民生设施用地601.8公顷,商服用地107公顷。

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处处长金良富在回答媒体“深圳是否存在土地供应结构失衡,导致居住用地偏低,房价上涨,市场供不应求”的相关问题时表示,无论是居住用地还是产业用地,深圳在土地供应方面没有厚此薄彼,网络传言与用地供应实际不相符。

同时,会上还发布了《暂行规定》,在深圳“二次房改”提出拓展住房用地相关的纲领性政策的基础上,在供应渠道、住房类型、审批流程等方面就政策落地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政府负责统筹引导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并主要建设出租型公共住房;企业等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出售型公共住房,并确定了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提出需要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应综合考虑周边的人口结构、产业特征及住房需求等因素。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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