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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留置送达的四种情形(不适宜采用留置送达)

导读 您好,今天小编胡舒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不适宜留置送达的四种情形,不适宜采用留置送达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您好,今天小编胡舒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不适宜留置送达的四种情形,不适宜采用留置送达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民事诉讼法》第79条:“有关当事人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以及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的规定不适用调解书的送达,其他规定仍应参照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4条:“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3、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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