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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动物伤人案:公鸡“跳楼”砸伤路人致骨折 主人被判赔偿四万余元 大概情况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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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罕见动物伤人案:公鸡“跳楼”砸伤路人致骨折 主人被判赔偿四万余元】近日,一起罕见的动物致人损害案件在乐昌法院宣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中,一只公鸡意外从高楼阳台飞出,砸中过路男子邓某某,导致其骨折受伤。事后,邓某某将公鸡的主人黄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黄某赔偿邓某某四万余元。

2、据了解,事发当日,邓某某如往常一样行走在路上,却不幸遭遇飞来横祸。一只公鸡突然自高空坠落,重重地砸在邓某某身上,导致其当场倒地不起。几分钟后,黄某的父亲黄某某赶到现场寻找丢失的公鸡,邓某某随即向其说明了情况。随后,邓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其身体多处骨折,需要长时间休养。

3、出院后,邓某某认为黄某作为公鸡的饲养人,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公鸡飞出阳台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他将黄某起诉至乐昌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4、乐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院认为,黄某作为公鸡的饲养人,对其饲养的动物负有管理责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动物伤人。然而,黄某在饲养公鸡时疏于管理,未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公鸡飞出阳台砸伤邓某某,其行为构成侵权。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黄某赔偿邓某某各项损失共计四万余元。

6、此案的宣判,不仅为受害者邓某某讨回了公道,也为广大饲养动物的人士敲响了警钟。法官提醒,饲养动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动物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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